四川新闻网攀枝花12月20日讯(邓天玲)近日,四川省人社厅、省高院联合发文表彰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攀枝花市米易县法院、中院执行局、西区法院执行局、仁和区金江法庭四个集体和中院文仁寿、熊疆、东区法院李心竹、盐边法院杨焕云四名干警获此殊荣。
近年来,攀枝花市两级法院在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凝心聚力、实干创新、勇争一流”的总体思路,积极应对大幅增长的审判执行压力和司法改革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7年1-11月,全市共受理各类案件27662件,同比上升12.62% ;结案23828件,同比上升15.21%,法官人均结案数居全省第四位。在促进攀枝花市和谐稳定发展,推动法治四川建设过程中涌现了一批作风优良、业务扎实的先进典型,展现了攀枝花法院队伍良好风貌。
攀枝花市中院将对以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主要事迹进行分期展播,激励全市法院干警对标先进,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坚决的行动投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扎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谱写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攀枝花篇章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