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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攀枝花4月9日讯(陈敏)为了强化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持续加大了对辖区道路的“控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月1日下午,交警三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而且还是超速行驶!
当日16时50分许,民警在金沙江大道青龙山路段开展流动测速工作时,一辆面包车在限速80km/h的路上行驶速度达到了91km/h,民警立即拦下该车并对驾驶员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有效证件时,驾驶员声称自己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也没有带身份证,并且自己也不记得身份证号码。由于驾驶员提供不了有效的信息,民警决定利用人脸识别来确认身份。
经查,驾驶员张某某一直在说自己有驾驶证,但是公安交管系统却查不到这名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在民警对张某某做了思想工作后,张某某看到实在编不下去了,驾道出了实情:其实他目前正在考科目三,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于张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超速10%以上未达20%、且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暂扣了该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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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从攀枝花市交管部门了解到,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三点: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无证驾驶不仅危害大,而且还会受罚严厉的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