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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中院对家族式贩毒大案一审宣判
2019-12-30 20:12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王海静

四川新闻网攀枝花12月24日讯(周新丽)12月19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沙古歪、沙补都、边强等12名被告犯贩卖毒品罪、重婚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一审进行公开宣判,其中5人被判处死刑至无期徒刑,其余7人被判处十五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罚金一万元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沙古歪、马云、边强、沙小兵、苏正华、沙挖力参与贩卖毒品海洛因9547.29克,被告人沙补都参与两笔,共计贩卖毒品海洛因29928.43克,被告人杨国、木洛里坡参与二笔共计贩卖毒品海洛因9893.84克,被告人沙闻骏参与贩卖毒品海洛因708.97克,被告人谢阿米、安呷衣哈子参与贩卖毒品0.52克。被告人沙古歪、沙补都是毒品犯罪的组织者、指挥者,且是毒品所有者。

多年来,家住攀枝花市盐边县的沙古歪、沙补都两兄弟利用家支和姻亲为纽带,在幕后遥控指挥,形成以沙补都、沙古歪两兄弟为首,边强、马云、沙小兵、杨国等人为骨干成员,杨尔呷、郭阿卡、郭伍甲等人为马仔的家族式贩毒组织。其组织架构清晰、分工明确,为首的沙补都、沙古歪负责组织、策划,骨干成员负责购买及销售,马仔负责接送毒品、银行转账;成员之间事前建立攻守同盟,出事后幕后老板安排家族亲戚充当说客,并积极向被抓获人员家属提供巨额安家费,以确保不被供述出卖,进而逃避法律打击。该组织长期在攀枝花、成都、眉山等地从事毒品犯罪活动,其毒品交易数量巨大,参与人员众多,性质十分恶劣,影响了攀枝花彝区的脱贫攻坚推进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此案的宣判是攀枝花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脱贫攻坚战以来,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有力地震慑了毒品犯罪,有效改善盐边县北部少数民族地区毒情,推动当地经济社会良好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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