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攀枝花11月21日讯(张凯茜)为深入开展“百日交通安全”专项行动,结合当前攀枝花地区彝族年交通流实际情况,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给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攀枝花高速六支队七大队合理布警、科学用警,加强站口管制力度,严把高速入口关,特别是辖区川滇省际站,严防“带病车”、违法车等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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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田房省际站执勤民警程霖、辅警凌元川查处一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车辆。
据了解,今天上午,七大队民警程霖、辅警凌元川按照勤务安排在田房省际站展开勤务,对入川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守四川南大门。10时50分许,一辆正在驶入检查区域的轻型普通货车引起民警高度注意,车辆未悬挂号牌,驾驶员神色怪异,民警遂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询问驾驶员熊某锋号牌在哪儿,为什么没有悬挂,该车驾驶人熊某锋先是出示一张截止日期为11月21日的临时号牌,后又谎称辩解因尚未接到车管所领取正式号牌的通知,所以仍使用该临时号牌上路行驶。听到驾驶员的解释,民警凭借工作经验认为太过牵强,该名驾驶员很有可能是故意不挂车牌来逃避高速测速抓拍,民警在对车辆进一步检查时,在驾驶座位下发现了一副云E2Hxx6的机动车号牌及固封螺丝。在发现事实败露后,驾驶员熊某锋主动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自己一周前就已经领取了正式号牌,想要躲避处罚未悬挂号牌,以为高速上没有交警不会被查到,并对自己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检讨,希望民警可以饶了他,不予处理。民警对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指出其机动车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所带来的危害,使其认识到实施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依法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同时民警向其讲述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就是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最后,通过处罚与教育,该驾驶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万分,表示以后一定杜绝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高速交警提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望广大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依法、安全、文明出行。